2021年南岸區(qū)電詐立案同比下降31.65%

人民網(wǎng)重慶1月10日電 (劉政寧)今年1月10日是第二個中國人民警察節(jié),也是全國第36個“110宣傳日”。今日,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(qū)分局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對外公布2021年工作情況,并呼吁市民正確使用撥打110報警電話。
過去一年,南岸公安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8.13%,電詐立案同比下降31.65%,率先在主城出現(xiàn)拐點。凍結涉詐資金3.6億元,勸阻2184人,攔截金額4700萬元。抓獲涉詐嫌疑人632人,打掉團伙46個,鏟除窩點56個,偵破本地案件1834件。
同時,南岸公安通過“一標三實”采集數(shù)據(jù)252.7萬條,助力破案283起,“指南偵-勤指行一體化”平臺助力警情現(xiàn)場處結率提升10%。南岸區(qū)四公里潮汐車道投用,早高峰通行率提高63.8%。啟用車駕管“快審車”小工具,群眾等待時間縮短80%。依托“三調合一”中心,調解民間糾紛6821起,化解成功率9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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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使用110
一、怎樣報刑事、治安類警情?
報警人應陳述清楚聯(lián)系電話、財物損失情況、人員傷亡情況,發(fā)案詳細地點、違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、特征和行蹤等案件基本情況。
二、怎樣報交通事故類警情?
報警人應陳述清楚事故時間、具體路段或詳細地點、人員傷亡情況、損失情況、現(xiàn)場擁堵情況、有無車輛逃逸、事故車輛特征、路況等情況,在民警到場前做好現(xiàn)場保護工作。
三、怎樣報火災類警情?
報警人應陳述清楚發(fā)生火災或出現(xiàn)火情的時間、詳細地址(街道名稱、門牌)、單位名稱;引起火災的物質、火勢、需救援內容,有無被困、傷亡人員和爆炸、毒氣泄露;火場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;并主動安排人員到主要交通路口等待并引導消防車趕赴現(xiàn)場。
四、怎樣向110求助?
報警人應陳述清楚求助事由、請求幫助的具體要求或內容、求助人基本情況等。
五、為正確使用110這一公眾資源,以下三種情況可撥打110求助。
一是發(fā)生溺水、墜樓、自殺等危急情況,以及公眾遇到其他危難,處于孤立無援狀況,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;二是發(fā)現(xiàn)老人、兒童、智力障礙人員、精神障礙患者等行為能力、辨別能力差的人員走失,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緊急幫助查找的;三是涉及水、電、油、氣、熱等公共設施出現(xiàn)險情,及發(fā)生地震、洪澇、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險情,危及公共安全、人身或者財產(chǎn)安全和工作、學習、生活秩序,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。
合理使用110
警方提醒廣大市民,請正確使用撥打110,不惡意滋擾110,確保110這條生命線保持暢通,讓需要報警求助的群眾能及時的打進110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擾亂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產(chǎn)、營業(yè)、醫(yī)療、教學、科研不能正常進行,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,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如惡意滋擾110報警電話或報假警,情節(jié)嚴重或者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,應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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